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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作者:点击数: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在全院形成“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39 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推荐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人选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个人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业课程没有不及格或补考的情况。

(三)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带头维护舆论环境,在抗击疫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四)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五)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组织实施

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工作是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树全过程按照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公布、广泛宣传五个步骤开展。

(一)组织推荐。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按照选树条件把关推荐优秀大学生中共正式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参加评选,每个党总支限报1人,没有典型人物的可不报。拟推荐对象填写《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等,若支撑材料不止1项,请汇编成一册并制作目录)。以上材料于20221012日前将报党委组织部321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zdtyzzb@126.com

(二)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初步推荐对象。

(三)名单公示。按照程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上传申报材料,并报请省委教育工委评审确定。

(四)结果公布。省委教育工委发文公布“大学生党员标兵”正式入选名单,并在省教育厅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同步公布。

(五)广泛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大学生党员标兵”风采,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学校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校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大学生党员标兵”称号。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要以“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努力造就一大批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1.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2.先进事迹材料(体例)

3.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汇总表

20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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