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体育学院诚聘英才
一、学校简介
河南体育学院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河南省唯一一所高等专业体育院校,成立于1958年,1962年因国民经济困难而停办,1984年恢复为河南省体育技术专科学校,1992年并入郑州大学,更名为大发在线手机版(大中国区)(保留独立法人资格),2024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设置河南体育学院。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与郑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校有郑州校区、登封校区和温县校区3个办学点,总占地面积近1300亩。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与专业建设。现设有9个本科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设有7个教学系、9个省级研究平台,其中中原武术文化研究中心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运动与健康研究中心为省教育厅确定的首批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100余人,另与郑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11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9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30多名,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220多名,博士研究生教师(含在读)50多名,博士生导师6名,硕士生导师40余名。专任教师中,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1名、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名、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省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1名、全国新苗体育奖2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名、省优秀教师7名、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3名、省青年社科专家1名、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23名、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1名、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2名、省文明教师27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近年来,获批国家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其中1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了河南省体育学科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省部级课题151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1项,获发明专利、实验新型专利110项。拥有河南唯一的体育类期刊《少林与太极》。
学校突出武术和运动训练办学特色,培养了奥运冠军朱婷、贾占波、孙甜甜、李雪英、吕扬,世界冠军巫兰英、王二平、宁泽涛、马建超等知名运动员100多人;开“省队校办”先河,设立的河南省太极拳队,多次在比赛中获得世界冠军、全国冠军。2018年,学校成立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设立河南省冬季项目运动队,向国家各冰雪集训队输送200余名后备人才,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上,学校培养的5名运动员代表中国亮相赛场,实现了河南冰雪竞技运动零的突破。2024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依托我校组队参赛的河南省代表团在参赛的12个项目中,勇夺9枚金牌、7枚银牌、12枚铜牌,创造河南冰雪运动的历史。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韩国又石大学、美国体育学院、莫斯科国立体育大学、亚洲跆拳道协会等10余家国外高校和国际体育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继选派人员分赴2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校际互访、高级访学、学术研讨和文化交流活动。
二、引进对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长期引进体育学各专业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优厚待遇
第一类:顶尖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近年来取得突出业绩成果者: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相关待遇、服务时长及聘期任务面议后,由学校研究确定。
第二类:领军人才
第一层次
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且近年来取得突出业绩成果者: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相关待遇、服务时长及聘期任务面议后,由学校研究确定。
第二层次
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且近年来取得突出业绩成果者: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相关待遇、服务时长及聘期任务面议后,由学校研究确定。
第三类:拔尖人才
资格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者: 1.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人选、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等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项目入选人员; 2.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 3.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长江学者成就奖; 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 5.专业技术二级岗教授; 6.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课题)或1项及以上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
近年来成果要求 (项目(课题)、奖项、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具体范围见备注) |
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 1.获得省级奖一等奖1项及以上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2.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在我校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4.在我校认定的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或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5.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 6.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获得者; 7.主持编写国家级统编、规划教材; 8.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实现成果转化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限第1发明人)。 |
提供待遇 |
1.安家补贴:11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 2.科研启动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工科50万元;实验性理工科7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科研任务情况面议确定; 3.若需解决配偶工作,根据配偶条件和学校用人需求,予以安排; 4.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工作室(实验室),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等办公设备; 5.如有其他诉求,可面议。 |
服务时长及 聘期任务 |
服务期10年。 工作任务如下: 服务期内,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科研方面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主持教学科研团队。 2.主持获得教科研国家级项目立项2项;或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1项;或获得国家级奖1项或教育部奖2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主持编写国家级统编、规划教材1部及以上; 3.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我校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中文刊物不得少于发文总数50%)。 |
第四类:优秀博士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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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近年来成果要求 (项目(课题)、奖项、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具体范围见备注) |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 (如某一条成果特别突出达到规定数量的2倍及以上,经学校评议研究,可以视为符合2条) 1.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课题); 2.主持2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至少1项为省级重大项目(课题)或部级课题); 3.获得省级奖二等奖1项及以上; 4.在我校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5.在我校认定的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 (如某一条成果特别突出达到规定数量的2倍及以上,经学校评议研究,可以视为符合2条) 1.主持2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 2.获得省级奖三等奖1项及以上; 3.在我校认定的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4.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及以上: 1.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或主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限前3名); 2.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
提供待遇 |
1.安家补贴:60万元 2.科研启动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工科20万元;实验性理工科25万元; 3.若需解决配偶工作,根据配偶条件和学校用人需求,予以安排; 4.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5.配备办公室一间; 6.工资、社保按照本人具备的实际职称执行;如果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内聘为副高级职称,执行副高级职称校内分配岗位津贴(聘任时间不得超过本人服务期一半时长)。 |
1.安家补贴:45万元 2.科研启动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工科12万元;实验性理工科16万元; 3.若需解决配偶工作,根据配偶条件和学校用人需求,予以安排; 4.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5.配备办公室一间; 6.工资、社保按照本人具备的实际职称执行;如果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内聘为副高级职称,执行副高级职称校内分配岗位津贴(聘任时间不得超过本人服务期一半时长)。 |
1.安家补贴:30万元(不区分所具备的职称情况); 2.科研启动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工科8万元;实验性理工科10万元; 3.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4.工资、社保按照本人具备的实际职称执行;如果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内聘为副高级职称,执行副高级职称校内分配岗位津贴(聘任时间不得超过本人服务期一半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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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长及 聘期任务 |
服务期8年。 工作任务如下: 服务期内,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科研方面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团队。 2.主持获得教科研国家级项目立项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课题)1项;或获得省级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我校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中文刊物不得少于发文总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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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8年。 工作任务如下: 服务期内,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科研方面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团队。 2.主持教科研省级重大项目(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3项;或获得省级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中文刊物不得少于发文总数50%)。 |
服务期8年。 工作任务如下: 服务期内,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科研方面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团队。 2.主持获得教科研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级奖三等奖1项。 3.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中文刊物不得少于发文总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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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 |
第五层次 |
近年来成果要求 (项目(课题)、奖项、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具体范围见备注) |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及以上: 1.主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限前5)或参与省级重大项目(或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限前3)或参与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限前3名); 2.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具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博士毕业生,但无相应科研教学成果或成果较弱,符合学校工作需要。 |
提供待遇 |
1.安家补贴:10万元; 2.科研启动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工科3万元;实验性理工科4万元; 3.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
1.提供2万元科研启动费; 2.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
服务时长及 聘期任务 |
服务期8年。 工作任务如下: 服务期内,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科研方面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团队。 2.主持获得教科研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级奖三等奖1项或厅级一等奖2项。 3.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中文刊物不得少于发文总数50%)。 |
服务期8年。 工作任务如下: 服务期内,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科研方面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团队。 2.主持获得教科研省部级课题1项或厅局级课题2项;或获得厅级一等奖1项或厅级二等奖2项。 3.在我校认定的B类期刊、C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
详细情况请咨询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来校工作人员需将《河南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粘贴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内)及个人材料(具体要求见表格备注信息)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dtyrsc@peczzu.edu.cn。
办公地点: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河南体育学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07房间。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老师,0371-63631029。
河南体育学院
2024年7月12日